金融稳定是指金融体系处于能够有效发挥其关键功能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宏观经济健康运行,货币和财政政策稳健有效,金融生态环境不断改善,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能够发挥资源配置、风险管理、支付结算等关键功能,而且在受到内外部因素冲击时,金融体系整体上仍能够平稳运行。为确保经济金融平稳运行,推动经济快速发展,《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国家法律赋予了中国人民银行维护金融稳定的神圣职责,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研究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协调发展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研究金融业改革发展规划。
   (二)评估中国金融系统风险,研究金融风险预警指标,实施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政策措施。
   (三)协调金融风险处置中财政工具和货币工具的选择。
   (四)实施对运用中央银行最终支付手段机构的检查,并参与有关机构市场退出的清算或重组等工作。
   (五)负责对银行、证券、保险类金融机构风险的监测和评估。
   (六)负责金融控股公司和交叉性金融工具的监测和评估。
   (七)承办涉及运用中央银行最终支付手段的金融业重组方案的论证和审查工作。
   (八)管理中国人民银行与金融风险处置或金融重组有关的资产。
   (九)评估和研究我国金融监管制度,负责与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的监管协调工作,研究存款保险制度。

 

   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 中国人民银行万州中心支行